普洱市:充分激发作风效能力量 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2-08-18 10:42:37

普洱市充分激发“两个革命”的作风效能力量,不断提升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质效,以示范创建持续推动普洱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增强工作合力

普洱市坚决压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争通过示范创建真正树立起一批典型和标杆,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此,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转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明确示范创建230项具体任务指标。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和经费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步骤、厘清责任。动态掌握候选县(区)落实指标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创建格局。

坚持多措并举,着力强化法治保障

市委依法治市办与云南省法治政府研究院签订《普洱市法治建设合作协议》,对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综合评估,摸清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底数,为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奠定基础。组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培训,邀请省级法治政府建设专家围绕创建指标进行业务培训,全市近200名法治工作者参加。

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创建氛围

挖掘经验、亮点,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市普法办短信平台向市(县)级干部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信息6900条。在普洱普法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及时跟进报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工作亮点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等九方面坚决推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建指标,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中做法经验,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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