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要求,做好权益维护。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
《通知》提出,做好出行服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按规定落实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交通费补贴。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